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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公會 公會沿革
 
      第十屆(96年~99年)、第十一屆(99~101)由 鍾吉昌 先生擔任理事長,首先將季刊修改為全版彩色印刷,並鼓勵會員投稿參與互動,增加美觀及可看性;另新增公會網站,最新訊息零時差迅速發佈;另外為能多元服務會員,成立「公關」、「法規」、「調解」、「會刊」、「教育」、「運動」、「廣告物」等七個委員會,由各理監事分組分工服務會員。鍾 理事長特別重視各項會務活動,95年10月與僑委會舉辦「桃園房地產發展座談會-僑胞回台定居桃園」,邀請呂副總統、海外僑胞及大陸前五大建商來桃園參訪優良建案,提升本會全國之曝光度;鍾 理事長上任後積極主動與縣內友會互動,並聯合舉辦數場桃園城市發展論壇,期許為會員同業找到經營之新方向。此外定期參與全聯會、省聯會等會議外,更與大陸兩岸五大建商交流互動,並積極與會員互動,聽取會員建言,97年初聯合各公會向立法院及中央陳情反映建材高漲之議題,並獲得正面回應。另外延續本會扶弱濟世之精神,98年3月「送愛心到復興」捐助復興鄉低收入戶學童教育基金,
 
 

並獲得數家媒體相關報導,提升本會公益形象;豐富一年一度會員大會節目,邀請不同性質之表演團體於會後聚餐中獻藝,頂社國小太鼓表演、原住民合唱團、中東肚皮舞表演等等。對於「業必歸會」立法之推動鍾 理事長期待早日立法落實,積極與縣府溝通反應,並尋求連署29位議員提案修法,以建立本會良好發展架構。配合法令修改辦理預售同業連帶擔保審查,服務會員公司。持續關懷公益,捐款藍迪兒童之家、寶貝潛能營養午餐費,並與祥盟合作服務弱勢家庭。

     第十二屆(102年-105年)由 邱志揚 先生擔任理事長,邱理事長上任後積極與縣府互動,帶領理監事拜會吳志揚縣長,積極爭取「業必歸會」立法,並尋求縣議會邱奕勝議長及議員支持通過法案,於102年12月30日發佈實施『桃園縣不動產開發業管理自治條例』,接棒完成十年來公會各屆理事長及理監事的最重大工作。並配合「業必歸會」規定無償辦理會員開工、竣工前的報備登記,統計縣內開工、竣工實際數值,定期向縣府報備及公告於本會網站,提供會員推案參考。此外,配合桃園市103年12月25日升格直轄市,公會更改會銜為『桃園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』,並公開徵求本會LOGO設計,獲得設計業界及各大專院校的熱情響應,選出代表本會的LOGO。配合本會會員家數成長及升格直轄市的格局,修改調整委員會為:「公關」、「法規」、「調解」、「會刊」、「稅務」、「教育」、「運動」、「廣告物」、「獎助學金」等九個委員會,由各理監事分組分工服務會員。延續公會制度,定期辦理本市國小國中高中職清寒優秀獎學金、會員公司從業人員子女獎學金。因應會員人數激增,增辦會員聯誼活動、本市及外縣市建案觀摩,由一年一次增加為一年兩次。增辦教育講座,由一年兩次增加為一年四次。捐贈市政府復康巴士及小型水箱消防車。爭取都市計劃委員會委員,傳達業界心聲,保障同業權益。陳情本會顧問楊麗環立法委員,引薦拜會吳敦義副總統,解除桃園市信用管制全部地區並提高貸款成數上限,嘉惠同業。協助市政府贊助辦理2016台灣燈會相關活動-桃園市重點車站及廣場亮化營造(市府廣場、桃園火車站前廣場、中壢火車站前廣場、楊梅火車站前廣場)。協助市政府贊助辦理2016台灣燈會相關活動-青埔燈會展區空地圍籬綠美化認養。房地產市場成長及預售屋同業連帶擔保之因素,會員家數統計至104年12月止,成長至800家公司,創歷史新高。

 

 

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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