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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公會 公會章程


  為結合愛好高爾夫運動之朋友聯繫感情,促進身心健康增進球技為宗旨。
  1.凡愛好高爾夫運動者皆歡迎加入。
2.由本會會員推薦加入者為佳。
  1.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責機構。(於每次月賽後,用餐時召開)
2.設會長及副會長各一名。由全體會員推舉,任期一年得以連任,
負責訂定比賽場地、時間、規則等事宜。
3.設總幹事及財務長、比賽長、聯絡各一名。
由會長指派,負責有關會務比賽活動及行政聯繫工作。
  1.收入:會費收入、捐贈收入、賽會獎金、其他收入。
2.支配:本會之收入由總幹事保管,支付費用由會長核准提付。
3.支付範圍:比賽所需之費用,如獎品、便餐等。
  採年費制,每年新臺幣8,000元整。於每年新會期第一次月賽時繳交,中途入會者依實際入會月份數繳納,並歡迎會員捐款贊助,費用不足時由全體會員均攤之,若有結餘時則移作基金。
  1.月賽:每月一次,原則上於每月第一個星期二,若有不可抗力之情況得順延一週。
2.年賽:以全年月賽之積分總和作為優勝評比,於會期結束後頒發。
  每次比賽費用如:果嶺費、桿弟費、賣店消費、小費等,請會員自理。
  於每次比賽時提出,收支情形及剩餘獎品等需列表提供會員查核。
  1.差點之訂定:第一年加入本會後之(前二次球賽桿數平均成績-72)×0.8(四捨五入,最高差點以36為限)。
次年依(上年度參加次數之總桿平均成績-72)×0.8計算差點。
2.差點之調整
      A.每次比賽差點調整表:(※總桿冠軍本項不調桿)
B.每次比賽淨桿低於標準桿72桿之調整表: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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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桃園市經國路9號15樓之2 TEL:(03)357-9802 FAX:(03)357-9785 更新日期:2009.10.10